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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超越它。
小烟 发表于 2007-02-11 23:27:20
今天还发双一的照片,可能有人看到后会说,操,怎么又是鸽子。后边还有一到二张,发完这几拨再换口味,反正我还没烦呢。它的新绰号:贱胖、轮胎肚、鸡腿。我觉得再喂上一段,起码能煮一奶锅吧?要是不知道奶锅有多大,就去超市瞅一眼,反正至少也有650ml左右的容量。

今天新加一首歌,刚上传完了试听一下,发现速度马马乎乎,没想到放进博里就奇慢无比,刚才我耐心等了有7分钟都没缓冲出来,看来只能是那种特别无聊又耗得住的人才能听了。是一支英国的EMO乐队,以旋律为主。这首歌词我也翻了一遍,总之错过它有点儿可惜,要是明天速度还不成,我再想别的辙。在我还没开始听EMO的时候,跟一哥们聊天,他言之凿凿地说,你这样的就是为EMO而生的。那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EMO,也觉得自己绝对不会喜欢这类东西,毕竟还处在一个沸腾的状态,就想着,Old School么,任何不够硬的东西都是一种招安,都应该抵制。大概一两年之前的某个时期,我觉得自己突然老了,并且那种犹如下坠一般的感觉越来越强烈,速度好像也更快了。现在我可以说,那真是一段黑暗的日子,打个比方,就跟逼着自己钻进地窖一样。当然,如今我也没有彻底摆脱由年龄增长所带来的恐惧,说不在乎也显得虚伪,只是学着去接受吧,比如开始吃苦瓜,以及穿黑色以外的衣服。有些人说的‘保持年轻的心就成’,我觉得这很愚蠢,而且显得懦弱。虽然不能说外表比内心重要,但至少各占一半。要我说判断一个人是否老了的标准是什么?年纪根本就不是问题。什么时候你穿着超过三个月没洗的脏牛仔裤显得邋遢而不是颓唐,那你就是老了。气质是内外结合的东西,不一定非要特别出众,但是怎么说呢,你得让人看见就知道这是你,并且仅仅是你,而不是其他类似的人。
昨天去书店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上海译文在去年8月出的一个新版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丝毫没犹豫就买下了,主要是因为这一版跟我一直看那版的译者不同,原先的译者叫刘开华,我觉得他是一特别直接的人,没有过于矫情在书面的言辞中,该直截了当的就直截了当,很够味。新买这版的译者叫荣如德,现在读到[宗教大法官]那节,比较直观的感受是比从前艰涩少许,但并不影响阅读。通常译者翻一本书,写个前言或后记说说感想也是应该的,但这位荣先生并没有这样做,因此我感受到了一种尊重,不是对读者,而是对伟大的作家和旷世的作品,有一个谦虚和谨慎的态度,首先放在自己心里一个较高的位置,然后这种感情感染读者。我至今最厌恶的就是书上的腰封,无一例外写着某某作家推荐,或者某某作家读过。多傻呀?这种虚伪的行径。当然,就俄国文学来说,不同译者在方式上的差别不太明显,但仔细读的话还是能辨别出来。今天把新版的那本搁在单位没带回来,以后我可能会就这一点专门对比一下,也算是进一步去消化和吸收这本书。之前买的第一本是人文版的,40块,这一版更便宜,才25。也许从此以后我会更喜欢新的,每小节的标题翻译的都比原来简洁,对于一部篇幅如此之长的小说来说,使读者阅读起来更轻松才是对陀斯妥耶夫斯基最大的赞同。
今年我不会再写任何一篇评论,不管是针对音乐、电影、还是书籍。不知道是否有人也会有这种感觉,接触的越多就越发感到自己的无知。除了在从前确实发自内心写的那些评论以外,我对数量更多的另一些感到非常羞愧。我有什么资格用我这样渺小狭窄的视线去理解艺术作品?甚至还大言不惭地驳斥与我想法不同的人。如果那些垃圾文字当初是被写在纸上,并且没有诉诸网络,我将毫不犹豫将它们烧毁,最好连一抹灰尘都别剩下。我不是现在才感到自己可笑,一直觉得可笑是通往睿智的必经之路,也许你会说,何必跟程度与自己不同的人做比较,但我甚至并未如此好高鹜远。很简单的例子,在修改自己的小说时,发现非常多的错别字,不正确的语法,甚至标点,然而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我现在就连成语都说不出几个,不是后悔自己没有好好接受正统教育,可以说,如果我坚持上完十几年学,现在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我只是发现自己在文法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而这一点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我不那么矫情——如果我能早些对写作有个正确的态度。有个朋友说,文青么,不写错别字就不是文青了,可惜我从来就不属于文青的范围,这种推脱之辞当然也就不适用。想起从前在一个论坛发的一篇东西,通篇都是句号,很负责并且持有正确态度的版主帮我一一修改了,我竟还改回原先的错误用法,并用言辞激烈的贴子斥责他侵犯了我的权利。为什么每当我回顾往事,所能看见的仅仅是一些特别无稽的东西?
在新小说中我稍微谈到了一些对理想的追寻,和当时在内心觉得自己正确其实并非如此的东西。我借人物的口说我的想法,这一篇其实还有所隐藏,因为怕更多的人接受不了。但以后我不必再这么干了。下一篇小说,我将尽可能地坦露我内心那些黑暗、虚弱、可笑、和无奈的东西,我将告诉你,我对青春期、生活、乃至主导我们人生的那些不知名的东西究竟持有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我难以抑制这种写作的热情,哪怕从我体内流出的都是垃圾。现在的态度并不是一时激情,可以说是我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难以言说的亢奋阶段。就连‘深思熟虑’的‘虑’字我都不知道是哪一个,只能先打个‘考虑’,再删除那个‘考’字。现在能够想到/或者开始想到这一点,足以说明我的写作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其实我很高兴能发现自己从前的无知,这样至少可以鞭策我从此别再他妈的重蹈覆辙。就算我不会比从前更好,但至少不会比那时候更差。
在前几天一个喝醉的夜晚我修改了新小说的最后一遍,在书写它的时候,我几乎每写完新的一段就从头看一遍,整篇大概有二十几段,每段将近一千字,所以到刚写完的时候我至少已经看了20遍。然后之前总体修改了两次,现在最后一次,从少的算至少也看了23次。但是在读到某些段落的时候它依然使我有一种被触动的感觉。被自己的作品触动是最傻并且最夜郎自大的心态,但正如我之前说过的,在书写它的过程中我正在逐渐终结某种自我幻觉。包括酒后的幻觉。写的时候都是在单位,不到10平米的寒冷的办公室里,门外偶尔会有一些猫经过,都是周边人家养的。在我听到猫叫声后出门看时,很多时候只能发现一个消失在树丛中的背影。我是如此需要一种保持着温度的、柔软的、皮毛的慰籍,我渴望抚摩它们,渴望将它们抱在怀里,然后一直地抚摩它们。但是我已经无法承受那些可能是注定要来临的死亡和分离,所以我大概从此就失去了这种获得温情的权利。对活着的猫的渴望远胜于我对任何活着的人的渴求。只有在修改时我才不得不喝酒,甚至喝更多的酒。我并不希望人们看到一篇酒鬼的呓语,但是我希望他们在看到它时能闻到少许酒的气味。
我真的希望一些人愿意等待漫长的缓冲时间去听第一首[If Ever],但是我知道这样的人不会太多,甚至并不存在。这是2005年出的盘,在听它的时刻我想的最多的都是我穿着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在公路上走的时刻,那时候我还热衷于滑直排轮,不为别的,只因为它能至少在我能控制的、至少自由的情况下带我到步行无法企及的地方。但我滑着直排轮所到达的最远的地方也没有离开这个异常狭小的城市。我不再相信‘只要心在路上人就在路上’这种虚伪的说辞,哪怕我曾经为此浪费了好几年的时间来证明。也许我还将花更多的时间、浪费更多的心力来证明某种并不现实、甚至不可能存在的状态,但是我心甘情愿。不要任何回报,也不需要什么做作的希望,去做就是了。这条路太长了,不是你站在开端看不到终点这样肤浅的长,而是你就算到达了某一个终点也还会看见新的开端的那种漫长。永无止境。多么刺激。又,多么的恐惧。
其实我很怕阅读[卡拉马佐夫兄弟]这部书,我说过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阿辽沙,但他也并不值得这么喜欢。还有伊万,一些时刻他足以接受我最诚挚的敬意,但另一些时刻又像个小丑。如果我在30岁以后还有兴趣再读这本书,我想我喜欢的必然是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就是那个贪婪、放荡、活着就为了毁掉自己,和放纵自己的父亲。
“我曾超越它”,刚才偷偷摸摸去厨房倒酒时我脑子里浮现出这句话。因为在去倒酒之前我想起了一个朋友,一个与我起点大致相同如今已超越我的朋友。我曾超越它:我想的是从前我们对某种貌似不可实现的东西的憧憬。但是他现在已经超越/或者说正在超越它。我并不羡慕,也不嫉妒。我甚至来不及羡慕或者嫉妒,因为当我倒满一杯酒坐在电脑前首先喝下一大口的时候,脑子里只浮现出了唯一、并且永久的一句话。
我没有什么可忏悔的。

今天新加一首歌,刚上传完了试听一下,发现速度马马乎乎,没想到放进博里就奇慢无比,刚才我耐心等了有7分钟都没缓冲出来,看来只能是那种特别无聊又耗得住的人才能听了。是一支英国的EMO乐队,以旋律为主。这首歌词我也翻了一遍,总之错过它有点儿可惜,要是明天速度还不成,我再想别的辙。在我还没开始听EMO的时候,跟一哥们聊天,他言之凿凿地说,你这样的就是为EMO而生的。那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EMO,也觉得自己绝对不会喜欢这类东西,毕竟还处在一个沸腾的状态,就想着,Old School么,任何不够硬的东西都是一种招安,都应该抵制。大概一两年之前的某个时期,我觉得自己突然老了,并且那种犹如下坠一般的感觉越来越强烈,速度好像也更快了。现在我可以说,那真是一段黑暗的日子,打个比方,就跟逼着自己钻进地窖一样。当然,如今我也没有彻底摆脱由年龄增长所带来的恐惧,说不在乎也显得虚伪,只是学着去接受吧,比如开始吃苦瓜,以及穿黑色以外的衣服。有些人说的‘保持年轻的心就成’,我觉得这很愚蠢,而且显得懦弱。虽然不能说外表比内心重要,但至少各占一半。要我说判断一个人是否老了的标准是什么?年纪根本就不是问题。什么时候你穿着超过三个月没洗的脏牛仔裤显得邋遢而不是颓唐,那你就是老了。气质是内外结合的东西,不一定非要特别出众,但是怎么说呢,你得让人看见就知道这是你,并且仅仅是你,而不是其他类似的人。
昨天去书店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上海译文在去年8月出的一个新版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丝毫没犹豫就买下了,主要是因为这一版跟我一直看那版的译者不同,原先的译者叫刘开华,我觉得他是一特别直接的人,没有过于矫情在书面的言辞中,该直截了当的就直截了当,很够味。新买这版的译者叫荣如德,现在读到[宗教大法官]那节,比较直观的感受是比从前艰涩少许,但并不影响阅读。通常译者翻一本书,写个前言或后记说说感想也是应该的,但这位荣先生并没有这样做,因此我感受到了一种尊重,不是对读者,而是对伟大的作家和旷世的作品,有一个谦虚和谨慎的态度,首先放在自己心里一个较高的位置,然后这种感情感染读者。我至今最厌恶的就是书上的腰封,无一例外写着某某作家推荐,或者某某作家读过。多傻呀?这种虚伪的行径。当然,就俄国文学来说,不同译者在方式上的差别不太明显,但仔细读的话还是能辨别出来。今天把新版的那本搁在单位没带回来,以后我可能会就这一点专门对比一下,也算是进一步去消化和吸收这本书。之前买的第一本是人文版的,40块,这一版更便宜,才25。也许从此以后我会更喜欢新的,每小节的标题翻译的都比原来简洁,对于一部篇幅如此之长的小说来说,使读者阅读起来更轻松才是对陀斯妥耶夫斯基最大的赞同。
今年我不会再写任何一篇评论,不管是针对音乐、电影、还是书籍。不知道是否有人也会有这种感觉,接触的越多就越发感到自己的无知。除了在从前确实发自内心写的那些评论以外,我对数量更多的另一些感到非常羞愧。我有什么资格用我这样渺小狭窄的视线去理解艺术作品?甚至还大言不惭地驳斥与我想法不同的人。如果那些垃圾文字当初是被写在纸上,并且没有诉诸网络,我将毫不犹豫将它们烧毁,最好连一抹灰尘都别剩下。我不是现在才感到自己可笑,一直觉得可笑是通往睿智的必经之路,也许你会说,何必跟程度与自己不同的人做比较,但我甚至并未如此好高鹜远。很简单的例子,在修改自己的小说时,发现非常多的错别字,不正确的语法,甚至标点,然而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我现在就连成语都说不出几个,不是后悔自己没有好好接受正统教育,可以说,如果我坚持上完十几年学,现在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我只是发现自己在文法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而这一点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我不那么矫情——如果我能早些对写作有个正确的态度。有个朋友说,文青么,不写错别字就不是文青了,可惜我从来就不属于文青的范围,这种推脱之辞当然也就不适用。想起从前在一个论坛发的一篇东西,通篇都是句号,很负责并且持有正确态度的版主帮我一一修改了,我竟还改回原先的错误用法,并用言辞激烈的贴子斥责他侵犯了我的权利。为什么每当我回顾往事,所能看见的仅仅是一些特别无稽的东西?
在新小说中我稍微谈到了一些对理想的追寻,和当时在内心觉得自己正确其实并非如此的东西。我借人物的口说我的想法,这一篇其实还有所隐藏,因为怕更多的人接受不了。但以后我不必再这么干了。下一篇小说,我将尽可能地坦露我内心那些黑暗、虚弱、可笑、和无奈的东西,我将告诉你,我对青春期、生活、乃至主导我们人生的那些不知名的东西究竟持有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我难以抑制这种写作的热情,哪怕从我体内流出的都是垃圾。现在的态度并不是一时激情,可以说是我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难以言说的亢奋阶段。就连‘深思熟虑’的‘虑’字我都不知道是哪一个,只能先打个‘考虑’,再删除那个‘考’字。现在能够想到/或者开始想到这一点,足以说明我的写作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其实我很高兴能发现自己从前的无知,这样至少可以鞭策我从此别再他妈的重蹈覆辙。就算我不会比从前更好,但至少不会比那时候更差。
在前几天一个喝醉的夜晚我修改了新小说的最后一遍,在书写它的时候,我几乎每写完新的一段就从头看一遍,整篇大概有二十几段,每段将近一千字,所以到刚写完的时候我至少已经看了20遍。然后之前总体修改了两次,现在最后一次,从少的算至少也看了23次。但是在读到某些段落的时候它依然使我有一种被触动的感觉。被自己的作品触动是最傻并且最夜郎自大的心态,但正如我之前说过的,在书写它的过程中我正在逐渐终结某种自我幻觉。包括酒后的幻觉。写的时候都是在单位,不到10平米的寒冷的办公室里,门外偶尔会有一些猫经过,都是周边人家养的。在我听到猫叫声后出门看时,很多时候只能发现一个消失在树丛中的背影。我是如此需要一种保持着温度的、柔软的、皮毛的慰籍,我渴望抚摩它们,渴望将它们抱在怀里,然后一直地抚摩它们。但是我已经无法承受那些可能是注定要来临的死亡和分离,所以我大概从此就失去了这种获得温情的权利。对活着的猫的渴望远胜于我对任何活着的人的渴求。只有在修改时我才不得不喝酒,甚至喝更多的酒。我并不希望人们看到一篇酒鬼的呓语,但是我希望他们在看到它时能闻到少许酒的气味。
我真的希望一些人愿意等待漫长的缓冲时间去听第一首[If Ever],但是我知道这样的人不会太多,甚至并不存在。这是2005年出的盘,在听它的时刻我想的最多的都是我穿着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在公路上走的时刻,那时候我还热衷于滑直排轮,不为别的,只因为它能至少在我能控制的、至少自由的情况下带我到步行无法企及的地方。但我滑着直排轮所到达的最远的地方也没有离开这个异常狭小的城市。我不再相信‘只要心在路上人就在路上’这种虚伪的说辞,哪怕我曾经为此浪费了好几年的时间来证明。也许我还将花更多的时间、浪费更多的心力来证明某种并不现实、甚至不可能存在的状态,但是我心甘情愿。不要任何回报,也不需要什么做作的希望,去做就是了。这条路太长了,不是你站在开端看不到终点这样肤浅的长,而是你就算到达了某一个终点也还会看见新的开端的那种漫长。永无止境。多么刺激。又,多么的恐惧。
其实我很怕阅读[卡拉马佐夫兄弟]这部书,我说过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阿辽沙,但他也并不值得这么喜欢。还有伊万,一些时刻他足以接受我最诚挚的敬意,但另一些时刻又像个小丑。如果我在30岁以后还有兴趣再读这本书,我想我喜欢的必然是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就是那个贪婪、放荡、活着就为了毁掉自己,和放纵自己的父亲。
“我曾超越它”,刚才偷偷摸摸去厨房倒酒时我脑子里浮现出这句话。因为在去倒酒之前我想起了一个朋友,一个与我起点大致相同如今已超越我的朋友。我曾超越它:我想的是从前我们对某种貌似不可实现的东西的憧憬。但是他现在已经超越/或者说正在超越它。我并不羡慕,也不嫉妒。我甚至来不及羡慕或者嫉妒,因为当我倒满一杯酒坐在电脑前首先喝下一大口的时候,脑子里只浮现出了唯一、并且永久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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